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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的报导是“大事化小”

马惠娣

 20141231

 

近日任性旅游激怒国人,大有几粒耗子屎坏了一锅粥的恶劣影响。对此,媒体很似宽容,称其为任性!那么何为任性?字典解:汉语固定词组。指听凭秉性行事,率真不做作或谓恣意放纵,以求满足自己的欲望或达到自己某种不正当的目标或执拗使性,无所顾忌,必欲按自己的愿望或想法行事。

任性,往往是个体行为,表现的是你的人性、家教、家规出了问题。你自己在家任性,顶多让你的家人受害。中国人有家丑不外扬的心理传统,那也只好由家人承受任性的磨难。但也有家长对任性者施以暴力或采用其他惩罚措施。这是必须的!稍有常识的人是知道的,任性不是放肆,更不可以身试法!

而近几日被曝的几件事(飞机上拳脚相加,恐吓和威胁空服人员)何止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凭秉性、率真、执拗使性,而这几个人的行为已严重地影响了他人的性命,已不属于个人行为,更不是任性的问题,已超越了私德与公德的底线,且触犯了法律,当然应当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岂能用“任性”化解!

这种不文明行为虽为个人或几个人的行为,影响的绝不是他自己,却败坏了他人形象、民族形象、国家形象。因此,在某些国家又出现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警示,出现了专用汉字书写的厕后冲水请勿大声喧哗不要加塞不要随地吐痰等标示牌。为全体中国人蒙羞!这种败坏的个人行为难道只影响了他自己,只代表他自己?近年来国外对中国游客的总体评价越来越低,难道不是对国家的影响,对他人的影响?

  遗憾的是,有学者认为,中国游客不文明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不代表国家形象。即使旅游管理部门介入管理,也不能阻止再有个人不文明行为的发生。这两句话有严重的形式逻辑问题,也有混淆是非之嫌。倒是国家旅游局态度鲜明,态度坚定地要依法调查,依法追究。

我个人认为:这种宽容是助纣为虐、姑息养奸。中央电视台用任性旅游做标题报道此事,也属大事化小的一种姿态。不管是哪一级教授、哪一级电视台对此问题所持的态度说明他对律法的理解太肤浅。什么是法?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突破了这个底线就是犯法与犯罪。今天新闻又见央视街头采访“你任性了吗”(1231),让人啼笑皆非——似儿戏,似调侃,似往中国人刚刚受伤的“面子上撒盐”,似对依法治国的“嘲弄”,这种新闻报道的智商难以让人容忍。我们对“任性”太放纵了!这次媒体报道以及某学者态度,尤其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令人大跌眼镜,也暴露了新闻媒体中的软肋。

 

不得不担忧日益壮大的中国游客队伍,还不知有人再弄出什么幺蛾子。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预见到中国旅游现状与国家形象,以及中国文化软实力面对的挑战与风险。我们必须上升到这个高度来认识这种“任性”行为。国家发展旅游不能再只顾贪大求快,以出游人数盆满钵满为业绩的思路也要改一改。

  国外休闲教育有100多年的历史,中国学者也呼吁了有近20年,但至今仍未引起各方的关注,其负面行为会越来越多。面对每年1亿人次的出境游,30余亿人次的国内游,实施全民休闲教育规划(哪怕仅仅出行教育)太迫切、太重要了。我们希望旅游部门带头启动国民休闲教育规划。